通知中明确指出,“将列入行动的企业节能考核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。市、区两级工信和发改部门,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,予以通报批评,通过新闻媒体曝光;强制进行能源审计,责令限期整改;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。”
由此看来,政府在节能降耗方面的决心很大,这对高耗能企业来说压力增加。如果以前企业还可以“轻松应对”各级政府的节能监管,只要提供数据报表即可,那么从今以后,政府不但要求企业上报全面、真实的能源数据,还要求对能源生产、输送、分配、使用各环节进行集中监控管理。由于许多企业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很薄弱,如果按照以往的思路来对待,这既无法满足政府要求,又无助于自身提高能源管理水平。
因此,企业应该抓住此次行动带来的机会,变被动为主动,以工业能源管理系统创造能源新价值,促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绿色发展。围绕自身需求和用能痛点,建设完善能源管理系统的同时,满足政府监管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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